来源 :化工新材料2022-03-06
3月1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022年2月27日前应向公司支付2.04亿元的预付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化纤应支付的剩余1.59亿元的预付款。
双方合同
2021年12月28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GFTHX211228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80亿元。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吉林化纤提供4条碳纤维生产线。
合同履行情况
2022年1月27日,精功科技收到吉林化纤支付的预付款4,5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碳化线总金额 30%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逐笔支付,即:吉林化纤应在2022年2月27日前向公司支付2.04亿元的预付款。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吉林化纤应支付的剩余1.59亿元的预付款。
这不是精功科技第一次被拖欠预付款
1、2021年12月14日,精功科技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编号为RC2109290887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国兴碳纤维应支付的8000万元剩余预付款,合同正在履行中。因此,公司未来存在违约风险。
2、公司在2020年9月3日公告,尚未收到交易对方吉林国兴新材料应支付的1.1亿元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