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2024-08-11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佩利雅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81,750 万元人民币的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笔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公司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此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佩利雅公司
成立日期:1987 年
注册地点:Level 8,251 Adelaide Terrace,Perth WA6000
注册资本:澳元 31,151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铅、锌、铜、银等金属勘探、采选及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佩利雅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72,374 万澳元,负债总额 95,909 万澳元,净资产 76,465万澳元,资产负债率 55.64%,营业收入 42,899 万澳元,净利润-6,426 万澳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佩利雅公司向建行深圳分行申请的81,750 万元人民币三年期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佩利雅公司为该借款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贷款偿还能力有保证,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 13.3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公司为央企建筑公司城投公司、建筑公司F+EPC项目融资、上市公司、生产制造企业提供融资顾问服务。可提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信托、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等类型资金。同时,本公司向全国城市邀请合伙人,以开展全国业务。有意者可以联系赵先生,电话13564904714(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