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3-11-30
2023年11月25日,深圳证监局公布了对皇庭国际企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史立功的行政监管措施。该高级管理人员的儿子在其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期间,于2023年5月4日至8月18日之间进行了短线交易,购买并卖出公司股票合计6,8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史立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强调,史立功应当以此为戒,严格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合规进行证券交易,切实学习证券法律法规,防止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深圳证监局同时提醒史立功,对于此次监管措施,若有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复议或诉讼期间,警示函的执行不会被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