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08-10
深圳证监局8月10日发布关于对皇庭国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要求公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记录不完整;部分董事会、监事会表决票统计和保存不规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六条和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写不规范,无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等必备项目,无内幕信息知情人确认,无董事长和董秘书面确认意见,个别重大事项未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上述情形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和《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向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收购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6年11月才更正公告并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