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2024-01-29
*ST泛海(SZ000046,股价0.38元,市值19.75亿元)即将终止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月26日晚间,*ST泛海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76号,以下简称《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山西证券主办股份转让
深交所在《决定》中表示,*ST泛海股票在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5条的规定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ST泛海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ST泛海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15个交易日内摘牌。
*ST泛海表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已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月23日,*ST泛海发布公告称,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同意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附属公司欠债导致被诉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主办券商签订相关协议。
与此同时,*ST泛海的债务问题还在不断发酵。
据1月23日*ST泛海公告,公司1月22日获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该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ST泛海、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控股有限公司(为中国泛海的控股股东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韬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渤海银行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上述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约20.2亿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上述案件的起因是,2018年11月,*ST泛海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向渤海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
中泛集团应于2023年11月14日归还上述融资的剩余未还本息,截至公告披露日的2024年1月23日,中泛集团尚未完成上述债务剩余本息的偿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