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6-09
*ST泛海6月9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未完整、准确披露民生银行17.8亿元融资信息。此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时未按公司内部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等问题。
公司境外子公司泛海广场有限公司向洛杉矶市中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申请贷款约8.74亿元,到期日为2022年12月21日。后泛海广场有限公司未偿还该债务,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直至2023年4月7日披露《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时才提及该事项。(二)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融资信息等问题1.未完整、准确披露民生银行24亿元融资信息2020年3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称: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24亿元融资,期限12个月。2020年4月14日,公司发布《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但公司2020年3月27日前已向民生银行申请对该24亿元融资延期。公司上述公告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且相应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相关议案未保障股东享有的知情权等。
2022年9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交易公告》称:现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调整上述融资的相关安排,其中17.8亿元融资到期日由2022年9月11日延期至2023年8月11日。9月27日,公司发布《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融资相关安排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2022年9月9日前已向民生银行申请对该17.8亿元融资延期。公司上述公告未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且相应决策程序不符合规定,相关议案未保障股东享有的知情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