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雷达财经2023-04-17
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为:请求依法解除《谅解备忘录》;请求泛海控股返还申请人股份转让款3亿元;请求泛海控股赔偿申请人损失2.14亿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仲裁费用、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林宜采编|深海
4月17日晚间,泛海控股发行的“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等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发布风险提示。
2023年4月7日,泛海控股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知书,杨某良(下称“申请人”)以股份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案由为前期申请人以泛海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卢志强未按照各方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办理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对应股权转让款3亿元)交割手续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申请冻结了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1.96亿股股份。
后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泛海控股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款项。本次申请人杨延良以公司所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被司法拍卖,致使《谅解备忘录》无法履行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再次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为:请求依法解除《谅解备忘录》;请求泛海控股返还申请人股份转让款3亿元;请求泛海控股赔偿申请人损失2.14亿元,并承担本案的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仲裁费用、申请人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泛海控股所持民生证券34.7亿股股份近期已被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91.05亿元竞得。4月11日,经泛海控股查询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获悉,中国证监会已于2023年4月10日接收关于民生证券的《证券公司变更主要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核准》材料。
中信建投称,公司作为“18海控01”、“19泛控01”、“19泛控02”等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特此提请上述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泛海控股因信披违规收到了监管机构出具的警示函。
4月7日,泛海控股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北京证监局送达的《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64号(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泛海控股存在未及时披露相关债务逾期情况、受让子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不准确、股份回购事项违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与现行规定不符,相关制度未具体落实等问题。公司因此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吴立骏律师表示,监管查明泛海控股信披违规,所以凡是在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4月1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4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泛海控股股票的受损股民可报名参加维权。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泛海控股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51.96亿元,主业为房地产开发和运营,于1994年9月份在深交所上市。
业绩预告显示,泛海控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0亿元-100亿元,2021年同期亏损约112.54亿元。
截至4月17日收盘,泛海控股收报0.97元/股,总市值5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