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2-12-22
12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称,对泛海控股、公司董事长栾先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悉,2021年1月29日、2月26日,泛海控股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3亿元、不超过5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12月6日、12月22日,泛海控股又分别召开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对股份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将回购资金总额由3亿元-5亿元调整为1亿元-2亿元,回购实施期限在2022年2月25日(原回购届满日)的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至2022年8月25日止。
2022年8月27日,泛海控股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称,截至2022年8月25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累计回购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成交总金额为114.36万元。
深交所指出,泛海控股实际回购金额与调整后的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最低回购金额差异9885.64万元,差异比例98.86%,未完成回购计划。
泛海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泛海控股董事长栾先舟在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时未审慎考虑公司融资能力和资金状况,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泛海控股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栾先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