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7-21
jt-问泛海控股(000046)董秘您好,我作为公司中小投资者,对《关于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存在以下疑虑:1、该转让是否经过专项审计和评估,请公开说明转让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资产,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我们看到本次交易为持有优质资产的公司股权转让,为什么该笔交易对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约-4.7亿元?请解释推算明细与原因,以免我们认为是非正面的低价转移资产,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2021-06-28 12:01:38
泛海控股答jt-
投资者您好。投资者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是一致的,出于企业经营发展目的,公司审慎决策各项资产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您提及的资产出让事项,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处理对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如需)后,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而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减去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据此,本次交易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4.7亿元,该金额为基于交易基准日相关情况匡算的影响数,与最终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2021-07-21 17: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