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4-09-10
2024年9月6日晚间,ST旭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控股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公司或将因涉嫌信披违规而遭股民起诉。目前暂定于2024年9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9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可加入维权。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
此前,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被立案调查,此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公司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与此同时,公司还存在退市风险。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被责令要求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公司非经营占用资金77.96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
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上述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刘鹏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虽然公司存在退市风险,但退市并不影响投资者索赔。此外,新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投资人只需要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相关证据、因虚假陈述进行交易的凭证及投资损失等相关证据,法院就应该立案受理,不需要正式的处罚报告,新司法解释实施之后也使投资者维权索赔更便捷。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