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上叱咤风云的东旭集团掌门人李兆廷也许正焦头乱额、身心俱疲。
想当初,他用了不到10年的时间,把公司资产从原来的10亿多元,发展成为资产超2000亿元。东旭集团相继收购了东旭光电(000413)、东旭蓝天(000040)、嘉麟杰(002486)三家上市公司,形成了旗下拥有400余家全资及控股公司,产业布局横跨新能源、房地产、环保、金融、服装等多个领域的庞然大物。
2019年,东旭集团的债务危机开始显现。年报显示,东旭集团2019年营收为344.35亿元,较2018年的518.6亿元同比下降33.6%;营业利润为-324.33亿元,由2018年的33亿元转为巨额亏损。截至2019年年末,其总资产为1966.14亿元,负债1516.2亿元,负债率77.15%,同比上升了23.03%。
此外,东旭集团旗下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嘉麟杰三家上市公司,在2019年全部由盈转亏,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更是连亏三年。
那父财经梳理发现,时至今日,“东旭系”债务危机持续恶化,面对旗下两家上市公司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连续三年亏损却束手无策的现状,业绩爆雷已近4年的东旭集团因以持续造假来充当业绩而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定增圈钱与巨额债务逾期
一则公告再次把“东旭系”推向前台。
11月6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旭蓝天”000040)发布公告,下属全资子公司三门峡旭风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该项目为占地65亩的新建200MW/4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和钒液流电池,同时新建一座110kV变电站及附属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6亿元。
5.6亿元的投资款从哪里来?
那父财经调查发现,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金额超120亿元,而公司分红仅仅为3亿元左右的东旭蓝天,公司的账面资金常年维持高位,2023年半年报末,公司仍然有32.53亿元的货币资金。然而,看似不缺钱的公司,却为何“吝啬”分红?这背后的玄机却是公司持续多年的财务造假悬疑。
据资料,东旭蓝天于1982年3月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等。2022年12月,公司上榜“2022中国能源企业(集团)500强”。
随后,东旭蓝天瞄准新能源光伏产业,通过2016年和2018年的两次定增,狂揽资金超百亿元,用于大量光伏建设项目,从房地产行业转型成为了一家能源上市公司。
定增圈钱。据年报,2016年公司已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50,000.00万元,2016年底,公司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此次定增已于2018年6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核准,定增预案显示东旭集团拟以不低于20亿元现金认购东旭蓝天在本次发行中的部分股票。
然而,公司这两大定增项目投入进度较为缓慢,其中2016年定增整体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者之比为53%;2019年定增整体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占计划投资者之比为19%。
显然,这两笔115亿元的定增募资有圈钱的嫌疑。
公司不仅通过定增方式募资,同时也不断举债。数据显示,公司短期借款自2015年后持续增加,最高峰时为27.1亿元。截止2023年半年报末,公司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高达 82.94 亿元。
一边定增募资,一边举债借款,公司已现存贷双高。2023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公司总债务与负债总额比值为58.35%,利息支出占净利润之比为322.12%,利息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与此相伴的是,公司巨额债务逾期。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旭蓝天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91.38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10.43亿元。截至财报批准报出日,又新增未能偿还债务8亿元。2023半年报报告期末,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37.35亿元。
吸血的财务公司
在上市公司中,“东旭系”的财务公司是个亮眼的“奇葩”。
据介绍,东旭集团财务公司就是集团公司具有高配版独立运营的投融资部门,以集团为主要服务对象,展开专业投融资服务,专人专职专业专注提供投融资服务。集团财务公司拥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经营权和决策权,日常经营事项自行决定,在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资金的集中管理调配、财务管理服务,并可从事内部企业的存贷款业务。
在投融资服务过程中,财务公司独立法人运作,财产和集团公司隔离。财务公司出现问题时,集团公司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财务公司既能把风险排除在集团公司之外,又能把利益输送到集团公司。所以,集团公司所属的财务公司一旦爆雷,对集团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而言自然会影响其资金周转和顺畅使用。因为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回无法提取,更没有可能向财务公司拆借资金来支持自身的运营所需与发展需要。
以东旭蓝天为例,据半年报,东旭蓝天已被机构连续三年出具“保留意见”。其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无法判断公司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相关诉讼金额达1.4亿元以上的合同纠纷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无法判断公司合计金额72.47亿元的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预付类款项相关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相关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为: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28.92亿元存款的可回收性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发放的8亿元贷款负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有息负债和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金额较高,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
2018年7月,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截止2018年报告期末,公司存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高达23亿元,而从财务公司借款为0。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18年也存在巨额举债的情形。一边向集团财务公司输血,一边又向外部机构举债,这种资金安排的合理性显然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