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2024-09-24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和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2021 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 11 亿元借款;2023 年公司、沈阳和诚与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5.4 亿元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按 60%股权比例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2023年 06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023-038)。
近日,公司、沈阳和诚与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 3.62 亿元展期至 2028 年 12 月。公司在原担保合同基础上,出具《担保意向书》,同意按 60%股权比例继续为期限调整后的贷款本息(本金不超过 2.17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继续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继续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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