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4-01-03
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编号PABQR2023110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截止日为2023年9月14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唯1594286477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杜洋0755-88670090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