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财经
近日,上海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基金会计毕某昱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51万元并罚款70万元的处罚,合计118.51万元。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90后毕某昱于2020年2月入职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会计一职,直至2023年10月离职。在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获得了包括恒生3.0估值系统、赢时胜4.5估值系统、O32投资交易系统在内的多个系统查询权限,由此能够获取公司旗(金麒麟分析师)下“AS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调查发现,毕某昱于2020年5月安排远房亲戚毕某磊在申万宏源证券青岛分公司开立个人证券账户。该账户实际由毕某昱控制使用,资金主要来源及去向均为毕某昱及其父亲。
在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间,毕某昱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未公开信息,通过上述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与“AS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趋同交易,累计买入85只股票,买入金额高达8043.79万元,最终获利48.51万元。
上海证监局认定,毕某昱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构成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8.51万元,并处以7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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