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
某上市公司存在银行近6000万元募集资金“不翼而飞”的新闻有了后续。近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一直备受市场关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募资去向相当于公司和投资者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上市公司就某个项目发展向市场公开募集资金,投资者出于对项目前景的看好,掏出真金白银进行投资。双方形成默契,专款专用,共享项目发展成果。相关规定也明确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一般要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
然而现实中,“说好募资研发办厂,你却拿去理财买房”的现象频频出现。这种随意更改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最初的承诺,还折射出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不规范。按理讲,募投项目应是经过科学论证的,如果总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既表明上市公司对项目论证不够严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在治理能力方面存在不足。
虽然在解释为何更改募资用途时,不少公司都表示是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对公司经营有利”,似乎变更募资用途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实际影响并非如此轻描淡写。比如,有的公司偷偷挪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在信息披露时弄虚作假,侵犯了投资者知情权;还有的公司擅自更改资金用途,对主营业务产生严重影响,连带投资者一起承担风险等。
管好、用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既关系到企业发展前景,也关系到投资者的“钱袋子”。如果放任上市公司随意、恶意更改募资投向,很可能就演变成“有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都要向市场伸手融资”“随便找个借口就能圈钱套利”等,这无疑将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必须严管规范。
随意变更募资用途的负面影响早已引起监管部门注意。证监会多次强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主营业务,应当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但违规变更现象仍时不时出现,反映出现行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未来应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法规,比如对违规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融资金额加以限制,或责令其将相关募资用于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等,通过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严防上市公司把股市当成圈钱工具。
谨防上市公司通过变更募资投向“圈钱”,投资者也要擦亮眼睛。紧盯募资投向频繁“变脸”的企业,仔细审视其募资的真实目的,募投项目是否只是“虚晃一枪”,根本无法落地;认真研究看起来合情合理的变更原因背后是否暗藏套路,上市公司大股东是否借此“捞钱”等。一旦发现有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及时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当然,出于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建设条件变动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有些募投项目变更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对此,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循变更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避免引起市场误解误读。还要看到,频繁改变投资方向,对企业自身信誉有百害而无一利。上市公司在谋划投资项目时,务必要对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科学论证,以免因出尔反尔失去投资者信任。
(来源于:查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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