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银保监会24日发布消息称,自《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下称《行动方案》)发布以来,三年来,我国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
四方面着手整治市场乱象
《行动方案》发布以来,监管部门从严把股东资质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等四方面着手,毫不手软地整治股权结构、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监管部门加强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按照“一控两参”要求,依法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入股金融机构,筑牢产业资本和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防火墙,同时坚决将不合格投资者挡在门外,将违法违规股东清理出机构。三年来,已清退违法违规股东3600多个,转出违规股权270亿股。在优化股权结构方面,监管部门积极支持中小银行保险机构补充资本。为促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三年累计支持20个省(区)发行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600余家中小银行资本。
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力度。重点惩治股权代持、虚假出资以及通过违法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有力查处了一些不法股东通过隐秘手段违规入股控制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三年来,已对近4000名违法违规股东权利进行了限制,分五批次向社会公开124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对700人次银行保险机构责任人员采取警告、罚款、取消任职资格、禁止从业等处罚措施,责令机构内部问责6000多人次。
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治理主体履职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公司治理成败。银保监会通过加强高管队伍建设、规范董事会运作、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职业操守等方式,提升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水平。目前中国银行业管理人才库入库合格人选近1100名。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禁止大股东和内部人员违规干预控制董事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都要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在银行保险机构经营方面,监管部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构建起风险与收益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体现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激励约束机制。三年来,银保监会及时查处了大量违规设置时点性考核指标、风险合规指标比重过低等突出问题,予以严肃处理,起到了震慑作用。坚决破除“金融精英论”“唯金钱论”等错误思想。持续开展薪酬延期支付情况现场检查和评估。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保监会将提升银行保险机构风控能力作为重要监管目标,同时完善与外部监督协作,形成监督合力。银保监会持续将风控体系的稳健性纳入公司治理评估,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健全与组织架构、业务规模和交易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2020年至2022年,推动累计处置不良资产9.2万亿元。同时,银保监会还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内外部监督合力。
银保监会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和行业实际,参考借鉴国际良好实践,制定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三年行动以来,银保监会先后两次对1800家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公司治理全面评估。目前,前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率已达到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