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3月20日,被称作“港股实名制”的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正式实施!
今后相关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须将券商客户编码附加在拟于香港联交所执行的证券交易指令及须向香港联交所汇报的非自动对盘交易,且须向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提交其客户的名称及身份证明资料。
“实名制”贯穿港股场内外交易
记者获悉,已有多位投资人都收到了来自开户券商的邮件,要求同意及更新客户身份信息。香港证监会页面也进行了弹窗提醒,要求投资者回复券商和银行的要求。
图源:香港证监会
在该制度下,证券公司必须为每一位客户编配唯一的券商客户编码,并与客户的识别信息配对,包括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全名,签发国家/地区或司法管辖区,类别及号码,以向联交所提交配对档案。
中介人必须向个人客户取得明示同意,以便向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提供相关的客户身份信息,没有提供所需同意的个人投资者,只可出售、转出或提取现时持有的证券,无法转入证券或进行买入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业界提醒提交资料后需要及时处理。香港证券及期货专业总会会长陈志华此前公开表示,他亲身尝试提交资料,如果资料准确无误,在5至10分钟内即可生效。但他同时也表达了担心,即使客户生效当日签署,亦未必可以即时进行交易,或会存在延误,因为记录始终要经港交所再发出确认,才可以买入港股。
耀才证券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许绎彬向媒体表示,新制度推出初期,确实未见太大反应,但随着落实日期逼近,以及去年11月、12月港股市况开始兴旺,至1月已见80%客户签署。加上客户主要经网上进行交易,公司设计一套简易系统,让客户登录即可签署较为方便,所以目前已有92%活跃客户签署同意书,未交易的未签署客户有约5%至10%,预期未来市况更兴旺之后,会主动签署同意书。
为什么实行投资者识别码制度?资料显示,此前香港证监会通过香港联交所的交易系统,只能知道哪些交易所参与者( 即与联交所系统直接对接的券商)就证券买卖下单。出现可疑交易时,证监会需要向券商索取该项交易背后的实际投资者资料,这限制了市场监察工作的时效性。
但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提交或安排提交交易指令以供执行时,又或当交易所参与者根据联交所的《交易所规则》向联交所汇报场外交易时,有关的交易指令或向联交所作出的交易汇报时必须包括编配予相关客户的识别码。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推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符合国际做法。各监管机构将能够实时掌握证券买卖指令的投资者身份信息。毫无疑问,这将大大增强我们的市场监察能力,促进市场廉洁稳健,并提升投资者信心。”
“一人多户打新”成为历史
监管将更及时、有效地监察市场
《上市规则》中明确禁止同一人重复认购新股的行为,要求发行人、其董事、保荐及包销商必须采取合理的步骤,确保能鉴别及拒绝受理重复。
然而在此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内地身份证号码超过9位,导致券商上报证件号码时可以出现多种组合。随着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的落地,“一人多户打新”或在港股市场中成为历史。
除此之外,香港证监会在识别股价操纵行为、内部交易等市场失当行为时,因此前缺乏有效的投资者识别制度,也面临较大的压力。
3月15日,香港证监会还发布新闻,称与廉政公署采取联合行动,打击一个活跃于市场的“唱高散货”集团,拘捕五名集团骨干成员。该集团极有组织,涉嫌以贪污手法透过多间香港上市公司组成复杂的持股网络进行“唱高散货”市场操纵活动,涉及非法收益1.91亿元。
针对上述打击“唱高散货”集团的行动,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展现我们决心打击一切涉及贪污的市场失当行为,及对于企图妨碍本会调查及司法公正的违法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证监会致力与廉署合作,杜绝任何失当行为,以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声誉。”
香港证监会表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一方面能够方便监管机构更及时、有效地监察市场,另一方面也能降低为处理香港证监会对客户身份的查询时带来的持续合规成本。
据信报,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表示,“实名制”为国际大趋势,支持引入,会继续留意具体运作情况。她又提到,证监会与不少境外监管机构在执法及数据交换等已签署谅解备忘录,相信“实名制”数据不会与境外监管机构分享,也不会影响到涉及跨境的执法及调查行动。
一位港股券商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从券商角度而言,该制度将利好金融科技和规模上具有优势的大型券商,同时也能够促使香港本土券商加快经纪业务转型,加大金融科技的投入,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
天风国际认为,新规的实施让市场有更高透明度,内地投资者以“一人多户”方式参与港股打新或交易的漏洞很快将被堵上。随着中资头部券商加快国际化业务布局,在港券商竞争会更加激烈。在新规实施的背景下,传统线下展业券商业务将会被挤压,在港券商需要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在国际化竞争中走出自身的特色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