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准11家外资控股证券基金公司,充分尊重机构经营决策自主权。
周二尾盘券商股异动,多只个股急拉涨停。消息面上,证监会辟谣外资行限薪。
日前有消息称证监会今年在上海和北京召开会议,要求外资投行报告高管薪酬细节,并提出不要给高管过高薪酬。对此,证监会下午公开回应称,上述报道为不实消息,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行业协会未召开过上述会议。
“近年来,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放宽、取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外资股比限制,已批准11家外资控股证券基金公司,在华机构总体经营发展情况良好,我会依法依规统一监管,充分尊重机构经营决策自主权。”证监会称。
受此消息影响,券商板块当天午后强势拉升,财达证券、红塔证券、光大证券(维权)、中信建投涨停,长城证券、浙商证券等十余股涨逾5%。其中,光大证券实现5天4板。油气、煤炭、银行等板块亦大幅走高。
沪指全天上演“V型”反转。当天早盘,沪指盘中弱势震荡下探,一度失守3200点。截止收盘,沪指涨1.02%,深成指涨0.2%,创业板指涨0.07%。
对于金融机构薪酬,证监会表示,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保持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保持行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全球监管部门对薪酬激励相关制度近年来比较关注,目的是为了防范过度投机、过度激励引发的金融风险。”证监会称。
近期,券商、公募基金纷纷迎来薪酬制度改革。
5月13日,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稳健的薪酬制度,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薪酬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分级审批、交叉复核等内控机制;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委员会、监督部门的履职保障机制。
6月1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指引》,对薪酬结构、薪酬支付、绩效考核、薪酬内控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证监会称,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分别发布薪酬管理指引,体现出尊重市场基本规律、立足行业实际情况、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防范短期过度激励的基本思路,并无设置薪酬限额,也不涉及薪酬总额和具体操作办法。
上述薪酬制度的核心包括∶强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落实薪酬递延支付安排。明确不得通过包干、人员挂靠等方式开展业务,不将从业人员的薪酬收入与其承做或承揽的项目收入直接挂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