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审计监管政策进展跟踪
整体而言,我们认为中美监管合作基础大于分歧。双方主管部门均释放了积极沟通的意愿,近期均表示已取得一定进展。后续如双方沟通能够按照中国监管部门倡导的“从解决问题的目标出发,以专业方式开展平等磋商”进行,我们对协商展望乐观。
近期美国SEC国际事务办公室主任提到潜在的美国国会立法可能会将目前HFCAA的3年观察期缩短至2年,即最早触发交易禁令的时间点可能由2023年年报披露后(对应2024年3月起)提前至2022年年报披露后(对应2023年3月起)。如在此规定下,PCAOB需要在2022年11月初确定检查和调查完全符合其要求。
根据彭博报道,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表示,希望在7月4日假期前通过(H.R.4521法案)两院的最终版本。目前该项法案在2月4日众议院通过的版本中包括缩短交易禁令观察期至2年的规定,但在3月28日参议院通过的版本中无此内容。该项距离正式生效需要两院确定一致版本、总统签署。短期建议密切关注。
中概股回港或将成战略性选择,宽口径测算或有64只中概股符合回港第二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
为应对美国审计监管不确定性角度,我们预计中概股主动选择回港上市将成为趋势,同时更多机构股东也将移仓港股。
我们测算:1)目前满足双重主要上市(主板,下同)基本要求的中概股达59只,总市值1750亿美元,其中有21只同样符合第二上市要求,总市值1190亿美元。
2)如从宽口径而言,计入接近符合上市要求的中概股,可能满足双重主要上市的有64家,总市值1791亿美元,其中可能满足第二上市的中概股有39家,总市值1749亿美元。
3)除此之外,剩余182家距离符合回港主板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合计市值228亿美元,占整体中概市值约11%。剩余182家中概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市值的中位数约47%,较多公司具备一定私有化基础。
从回港方式来看,目前已有16家企业回港第二上市,6家回港双重主要上市。多数大中型企业可以满足第二上市相对较高的市值要求和美股上市时间要求,此前选择第二上市或是出于第二上市豁免规则较多,审核周期较短。后续潜在回港企业体量相对偏小、美股上市时间较短,从降低门槛、扩大投资者角度(双重主要上市可以纳入港股通),我们预计未来中概回港选择双重主要上市的比例提升,同时期待目前已第二上市的大型平台主动转换为双重主要上市。
预计潜在新增融资需求整体可控,交易流动性讨论或需要动态视角,多渠道资金良性循环或可提供支持我们认为中概回港带来的新增融资压力整体可控。我们测算宽口径下64家中概股回港,即使谨慎假设15%新发股比例,潜在融资需求或不超过2100亿港元,如平均分布于2022-2023年,港股主板承接压力整体可控。2022年以来中概回港介绍上市成为主流。如按照5%或8%的新发股比例,对应潜在融资需求仅约700、1100亿港元。
不排除大面积回港后,交易流动性可能会有所稀释。合并22家已回港企业以及64家潜在回港企业,如果简单假设这些公司40-70%的股份交易在港股,且股份迁移至港股后不会影响换手率。对应86家企业潜在港股日均交易额约370-650亿港元,相当于过去3个月港股主板日均成交额34%-60%。
然而2019年以来港股市场扩容(中概股回归),恒生综指交易流动性却有所提升。阿里巴巴、京东、网易、哔哩哔哩回港上市后,美股+港股整体换手率反而有所提升。优质资产股份转移至港股并未释流动性,我们认为或许更应该从动态视角看待此问题。如未来多渠道资金可以良性循环,中概回归的潜在交易流动性压力或亦相对可控:
1)大部分投资中概股的机构投资者均拥有港股投资权限,公司股份转移至港股,或也伴随着可配置资金流入港股。
2)优质资产聚集下,香港作为中国新经济“桥头堡”定位进一步夯实,进一步吸引全球资金流入港股市场。
3)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中概股选择双重主要上市回归港股、或者由第二上市转为双重主要上市,这些优质公司纳入港股通过后,将会进一步吸引南向资金配置。
4)如果中概回港后可以纳入更多市场基准指数,如恒生指数、恒生国企、恒生科技指数,将有望带动资金增配。
风险提示:我们的测算基于部分的现行定量规则和历史数据,并且假设具有主观性;中概股审计监管政策存在不确定性;中概股大面积回港后,能否形成多渠道资金循环具有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