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上海速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启坤操纵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医药”)股票价格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证监会决定,没收韩启坤操纵市场违法所得1384.36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
动用16个账户交易“第一医药”
经证监会调查,韩启坤长期从事配资业务。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韩启坤控制使用其本人及其亲友的16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该账户组均系配资账户,韩启坤于2018年6月至11月借予王某心使用)交易“第一医药”。
韩启坤操纵的资金来源包括账户组配资资金、王某心支付的保证金及自有资金。韩启坤控制账户组期间的交易由韩启坤决策、亲自下单并承担账户盈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韩启坤操纵“第一医药”价格的过程。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账户组期初无持股,韩启坤有21个交易日交易“第一医药”(共35个交易日,占比60.00%),累计买入成交34,699,338股,买入金额341462620.40元,累计卖出成交34699338股,卖出金额355954241.28元。
2019年1月15日,账户组持有“第一医药”7342136股,占总股本3.29%(最高持股日),占A股流通股3.29%。
2019年2月11日,账户组持有“第一医药”零股。
此外,韩启坤还在自己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影响“第一医药”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韩启坤在控的账户组之间进行交易共计16个交易日(占比45.71%),累计成交数量为19663642股。单日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的比例介于7.15%-34.64%之间,账户组交易期间对倒量占市场竞价成交量(以下简称账户组对倒占比)的21.03%。其中,账户组对倒占比超过10%有15个交易日,超过20%有10个交易日;2019年1月10日,账户组对倒占比最高达34.64%。
共计获利1384万元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第一医药”股票价格从8.65元上涨至9.29元(期间最高11.95元,最低8.08元,最高涨幅38.15%,振幅47.90%),期间上涨7.40%,与同期上证综指(上涨0.75%)相比偏离6.65%,且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证监会称,经测算,韩启坤操纵“第一医药”股票价格期初持股零股,期末持股零股,期间共计获利13843569.87元。
据介绍,在听证及陈述申辩中以及听证会后,韩启坤及其代理人提出多项申辩意见,恳求免于处罚,包括主观上没有操纵股票市场的主观故意、“倒仓”行为对股价产生影响的证据不足、处罚决定可能对他的家庭造成重大影响等等。
证监会进行了复核并逐一回应。
比如,关于“韩启坤主观上没有操纵股票市场的主观故意”的问题,证监会表示:在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11日操纵期间内共有35个交易日,韩启坤在其中16个交易日存在利用自己控制的16个账户进行高达287笔对倒交易行为,其对倒交易特征明显,能够反应其存在主观故意。
关于“处罚决定可能对他的家庭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证监会称,对韩启坤的情况深表同情,但这并非法定的量罚影响因素,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韩启坤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况,已在量罚时予以考量。故对该项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最后,证监会对韩启坤陈述的申辩意见均不予采纳,决定对韩启坤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3843569.87元,并处以13843569.87元的罚款。
证监会: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有效提升执法威慑
证监会近期通报2021年案件办理情况时指出,操纵市场案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部分案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2021年办理操纵市场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
从操纵动机看,有的操纵团伙以连续交易、虚假申报、对倒、蛊惑等多种手段,引诱市场跟风,谋取不当利益。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实现高位减持、防止股价面值退市、避免质押股票爆仓等目的,通过控制信息披露内容、节奏,配合市场机构操纵自家股票,已查实14起操纵市场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
从操纵主体看,涉案主体多、链条长,形成非法利益网络。操纵团伙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利用资金、持股优势集中拉抬股价,牟取短期价差;股市“黑嘴”引诱中小股民高价接盘,按接货量单分取收益;配资中介为盘方提供资金支持,按照一定比例抽取利息;市场掮客收取费用后主动牵线搭桥、合谋操纵。
从操纵模式看,长线“坐庄”和“快进快出”相结合,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相交互,在目标选择、资金筹备、建仓洗盘、拉升出货等环节形成相对固定的操纵模式和流程,多名操纵市场“惯犯”“累犯”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证监会表示,将以全面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